Q5房東、房客之租金如何收取與支付?
答:(一)包租:業者以市場租金8折與房東簽訂包租約3年,並轉租房客。
房東:按月向業者收取市場租金8折之房租。
房客:一般戶:以市場租金8折支付業者。
弱勢戶:依弱勢條件(社會或經濟弱勢戶)以市場租金的7折或5折支付業者,至弱勢戶之租金差額1折或3折由政府補助並經由業者轉交房東。
(二)代管:房東與房客經業者媒合承租雙方簽訂租約(至少1年)。
房東:業者向房客(含政府之租金補助)收取市場租金9折之租金後,按月轉交房東租金。
房客:一般戶:以市場租金9折交付業者。
弱勢戶:依弱勢條件(社會或經濟弱勢戶)以7折或5折的市場租金交付業者,至弱勢戶之租金差額2折或4折由政府補助並經由業者轉交房東。
以上QA摘錄自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https://pip.moi.gov.tw/V3/B/SCRB0504.aspx?mode=QA&PGID=203